终审!华映科技30.29亿元业绩补偿款诉讼案胜诉
7月1日,华映科技(000536)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出的《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同公司”)就双方30.29亿元业绩补偿款纠纷案件的再审申请。这意味着华映科技诉大同公司案件全盘胜诉 。
公告显示,该诉讼源于华映科技与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百慕大”)的其他合同纠纷。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4日立案受理后,华映科技追加大同公司及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映管”)为共同被告。经审理,福建省高院一审判决华映百慕大向华映科技支付业绩补偿款30.29亿元,大同公司、中华映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相关费用由三被告共同负担。
此后,华映百慕大、大同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华映百慕大因未按时交纳上诉费,其上诉被最高院裁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2025年12月12日,最高院对大同公司的上诉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6年3月13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变卖华映百慕大持有的华映科技股票以履行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映科技已累计收到本次重大诉讼涉及的部分司法执行款人民币6202.06万元。
针对最高院的终审判决,大同公司向最高院申请再审。近日,最高院经审查后认为,大同公司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裁定驳回其再审申请。
华映科技表示,本次收到《民事裁定书》后,本案最终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后续执行情况和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影响以公司后续财务核算结果为准。
此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映科技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约为人民币1303.63万元,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8%。
来源:中华液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