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股东浮亏五成,大鹏工业IPO前突击获取发明专利

金融科技 2023-12-01 tfyge2424

“如果不做真正的研发,企业就没有前景,只是在一个低档次环境里竞争,后劲儿不足。”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大鹏工业”)的董事长李鹏堂曾这样说。

然而,就是这样如此在意研发的一家公司,研发费用率却低于同行可比公司。

更令人咂舌的是,两年前闯关深交所之时,大鹏工业还尚无已获授权的发明专利。深交所甚至因此发问询函质疑其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

实际上,自2018年起,也就是公司成立的第十三年,大鹏工业才开始陆续申请发明专利。直至上次递表前,其仅有14项在审发明专利。

深交所IPO折戟两年后,大鹏工业转战北交所,已于近日递交了招股书。

在此次递交的招股书中,除了日资创始人溢价套现的故事,《预审IPO》还发现了两者之间其他的微妙关系。

此外,2020年-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大鹏工业的研发费用率还是低于同行均值。

据悉,大鹏工业是一家工业精密清洗领域专用智能装备生产商,产品及服务主要应用于车辆动力总成、新能源三电系统等核心零部件的精密清洗领域。

2020年-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下称“报告期”),大鹏工业的营收分别为2.08亿元、1.68亿元、2.47亿元及1.2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898.97万元、2,828.97万元、3,988.70万元和1,805.01万元;扣非归母净利分别为2,756.29万元、1,160.56万元、3,591.47万元和1,663万元。

可以看到,2021年时,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大鹏工业净利瞬间少了1600余万,同比下滑了近六成左右。2022年,扣非净利大幅增长2430.8万元,波动较大。

《预审IPO》穿透招股书发现,报告期内,大鹏工业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政府补助。

报告期各期,大鹏工业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6.94%、57.71%、12.16%及9.51%。而2021年占比较高的原因主要是收到较大金额的政府补助,其中包括1,500万元上市补助。

同期,大鹏工业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404.26万元、2,030.75万元、752.75万元和331.76万元,占利润总额的金额分别是11.95%、64.64%、16.41%和16.37%。

需要指出的是,大鹏工业虽然在递表当年获得了高额的上市补助,最后其并未成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到了2022年,大鹏工业的营收净利虽然都有明显的增长,但其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却由正转负至-1139.77万元。

《预审IPO》穿透招股书发现,2022年大鹏工业来自第一大客户比亚迪的收入占比接近50%,而比亚迪当年使用“迪链”与大鹏工业结算,兑付周期为6个月,且无法向非比亚迪供应商背书转让。同时,比亚迪项目主要在下半年通过终验收,大鹏工业当年无法支取终验款。

2023年上半年,比亚迪兑付大鹏工业2022年度取得的“迪链”后,大鹏工业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又同比大幅增加,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也转正为1773.66万元。

而虽然大鹏工业报告期内不存在通过客户所属集团以外的第三方取得销售回款的情况,但其未从合同方直接回款的金额也较高,特别是2022年因为与“迪链”进行结算。

2020年-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大鹏工业未从合同方直接回款的金额分别为281.31万元、817.69万元、1.24亿元及1,539.23万元。

2023年前三季度,大鹏工业的营收净利再次出现下滑。其中,营业收入同比下滑19.73%至1.65亿元,扣非归母净利同比下滑32.42%至2206.95万元。

对此,大鹏工业解释称,业绩下滑主要与客户第三季度集中终验收同比减少,财务费用、研发费用同比增幅较大相关。

《预审IPO》穿透招股书发现,2020年-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大鹏工业的研发费用率仍低于同行平均水平。

报告期内,大鹏工业的研发费用分别为535.48万元、496.16万元、926.24万元及490.02万元,研发费用率分别为2.58%、2.96%、3.74%、4.07%,而同期其同行可比公司的研发费用率均值分别为5.59%、5.9%、5.52%、5.63%,均在5%以上。

大鹏工业解释称,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水平,主要原因是公司的装备产品具有高度专用性,部分研发活动系基于客户合同需求开展,公司将这类项目归类为“基于销售目的研发活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基于销售目的研发项目”的生产制造环节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核算,未计入当期研发费用,导致公司研发费用率偏低。考虑到“基于销售目的研发活动”中计入生产成本的支出后,大鹏工业披露的全口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09%、5.95%、6.46%和4.73%。

事实上,早在2021年大鹏工业向创业板递表时,其研发费用问题就遭到了监管层的质疑。彼时,深交所在问询中,质疑其是否存在在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之间任意调整以操纵营业利润的情形。

此外,2021年递表时,大鹏工业称公司专利全部为实用新型专利,尚无发明专利。对此,深交所质疑其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

而大鹏工业在回复问询时表示,相比国外同行业,公司同类产品性能不亚于国外,但在了解国际知名客户最新的清洗需求方面相对滞后,无法在第一时间根据客户需求研发相应技术。

截至2023年上半年末,大鹏工业共拥有62项专利,包括7项发明专利、52项实用新型专利和3项外观设计专利。相较于上次递表,其实现了发明专利从0到7的突破。

附:大鹏工业上市发行中介机构清单

保荐人、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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