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拟将大数据公司58.33%股权转让给控股股东

科技品牌 2026-02-18 erej8986

2月8日,四川长虹(600839)公告,公司拟将持有的下属子公司绵阳科技城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58.33%股权转让给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控股集团),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33,124,451.80元。

长虹控股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根据相关规定,为公司关联方,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为聚焦主业,优化资产配置,加快处置低效股权、盘活闲置资产,公司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将持有的大数据公司58.33%股权转让给长虹控股集团。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以202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大数据公司全部股东权益评估值为人民币56,784,774.52元,评估增值3,326.46元,增值率0.0059%。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确定为人民币33,124,451.80元(不含税)。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大数据公司股权。

大数据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注册资本6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3500万元、持股58.33%,绵阳科技城新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500万元、持股41.67%,已全部实缴到位。大数据公司主要业务包括数据收集、分析与数据服务,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开发、推广、转让、咨询、服务、培训等。基于市场环境及业务适配性不足等因素,大数据公司业务已于2023年停止运营。

四川长虹表示,此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聚焦主业,优化公司资产配置、加快处置低效股权而开展的,根据财务部门测算,预计对公司合并报表损益影响金额为1940.43元(不含税,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年审会计师审计确认金额为准),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为拟出表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以及该拟出表控股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来源:中华液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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